发改委: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

  6月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将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此外,商务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人士表示,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

  加快完善配套政策

  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推动各领域要素市场制度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为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将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同时,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此外,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

  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包括:稳步扩大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等。

  周强表示,我国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具体而言,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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