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1月2日晚间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江苏证监局对路通视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合计处罚590万元。公司、相关责任人合计处罚740万元。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路通视信1月2日晚间公告,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人对路通视信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竹为资金占用的决策者,策划并组织实施本次资金占用;监事会主席黄茂钦设计资金流转路径,提交林竹审核通过后联系大部分中间方公司进行配合;总经理蓝宇负责在路通视信内部完成涉及资金占用的采购及投资合同的签批流转;财务总监马海钦在林竹和蓝宇安排下,负责向中间方公司付款;监事王迪提出了资金需求,联系了部分中间方公司配合走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路通视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林竹给予警告,以路通视信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150万元罚款,以路通视信董事长身份处以10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250万元罚款;对蓝宇、黄茂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对马海钦、王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林竹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中间方将路通视信资金划转至前述关联人银行账户,累计发生资金占用15580万元。2021年度发生资金占用金额为8650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3564.02万元)的13.61%;2022年1-6月发生资金占用4030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净资产(64055.23万元)的6.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资金占用事项预计可以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及董事会将敦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上述问题,消除该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和9.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曾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0日收盘,路通视信股价报6.33元/股,最新市值为13亿元。2022年12月,公司累计跌幅达到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