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 培育壮大“百年老店”——我国加快推动老字号示范创建

  老字号是我国工商业发展历史中孕育的“金字招牌”。商务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1日对外公布。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怎样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商务部当天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打造中国品牌,培育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和特色传统文化品牌”。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国有中华老字号1128家、地方老字号3277家,其中有701家中华老字号创立至今超过100年。从行业看,老字号广泛分布在食品加工、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20多个领域;从规模看,全国老字号年营业收入超过2万亿元,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国际上看,重视对老字号保护支持是普遍做法。

  盛秋平说,老字号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有条件、有能力、也有必要培育壮大一批我们自己的“百年老店”。

  为充分释放老字号创新活力,《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李刚介绍,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有三个特点:一是形成部门联合推动的工作合力,二是将可持续发展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三是建立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管理办法对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相比此前要求中华老字号必须是创立在1956年以前,管理办法调整为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李刚说,可以预见,除在历史上家喻户晓的老品牌,将来会有很多耳熟能详的新品牌成为中华老字号。

  管理办法明确,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中华老字号名录;原则上每3年对中华老字号开展复核。

  “中华老字号的‘荣誉’不是一劳永逸的,更不能躺在功劳簿上‘摆资历’‘吃老本’。”李刚说,对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分门别类采取约谈整改、暂停权益、直至移出名录,来确保中华老字号“金字招牌”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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