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国家发改委对2014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日前已正式颁布,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以工代赈“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晰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受益对象、建设领域和赈济模式,强调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等政策目标,进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具体要求,并新增了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等内容。《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以工代赈政策内涵、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的提升完善,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以工代赈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相关负责人在就《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强调,《管理办法》中提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是专门针对使用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提出的管理要求,旨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动员引导更多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
据介绍,以工代赈政策自1984年启动实施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专项资金(含实物折资)1850余亿元,在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2022年,各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已带动超过500万名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过8000元,对农民就业增收产生了明显效果,充分发挥了“赈”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