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通报了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截至2023年底,经过4个多月的推进,第一阶段工作实现“开机看直播、收费包压减50%、提升消费透明度”的目标。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广告全面取消,开机时长从治理前的最多118秒减少到不超过35秒。(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打开电视,尤其是智能网络电视,必须先“被看”一段广告,中途还关不掉;即便一些电视声称可以关掉开机广告,却需要每次手动取消,这已成为不少消费者的烦恼。电视遥控器越来越复杂,莫说老年群体,即便是年轻人想操作遥控器取消广告也得好一顿折腾。因此,直接取消开机广告,确保“开机看直播”,显然是值得全面推广的治理模式。
需要明确的是,当前的法律并未禁止电视开机广告,实际上也没有必要一概禁止。广告作为经营者推广宣传自身形象、产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侵害公众的利益和不违背公序良俗,市场和用户都应予以包容。此前,一些商家在以低价销售智能电视或网络电视的同时“内置”开机广告,以此弥补低价带来的成本冲击。这样的模式本无可厚非,一来商家增加了销量和市场占有率,二来消费者以较低价格享受到了大屏、高配、新款的智能电视,可谓双赢。
然而,在这种模式下,“烦恼”随之而来。一些电视科技含量十足,很多按键让年轻人操作起来都十分困难,老年人更是不知道如何操作。此外,开机后往往看到的不是直播画面,而是APP或者网络平台推荐的广告等令人眼花缭乱的画面。而且令人无奈的是,这些广告根本无法一键关闭,甚至在电视直播或者换台的过程中还会不时跳出来,令人不堪其扰。
这样一来,本应让消费者享受优质体验的科技进步,却成了阻拦消费者直接进入电视直播频道的“拦路虎”。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无权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内置”不可取消且不可“一键关闭”的开机广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那么,商家在内置开机广告时,务必尽到明确、全面、详尽的告知义务。
无论基于何种理由,经营者都不该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内置开机广告。即便内置开机广告,也应提供便捷的关闭方式,不应让消费者被动观看开机广告。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在进行专项治理时,针对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全面取消开机广告,让消费者开机即可观看电视节目。
这样的治理模式可谓一步到位,直接不给经营者任何内置开机广告的机会,让消费者不至于被动观看开机广告,也不需要每次开机都要操作遥控器取消开机广告。当然,监管部门还有必要做好长效治理和执法检查,打消经营者利用技术优势偷偷“重启”开机广告的冲动,进一步提升收视体验,让消费者可以“清爽”看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