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托被裁定宣告破产,正式宣告信托牌照实质性“减员”。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新华信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该院于当日裁定宣告新华信托破产。
新华信托正式宣告破产
2020年7月,新华信托因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而被原银保监会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2021年7月,原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新华信托接管期限一年。
而没等第二个监管期到期,2022年6月16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清算的请示》获得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
之后,2022年7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华信托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4日,该院裁定受理对天津创富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2022年7月15日,该院裁定对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第一批无异议债权金额为36.42亿元。该院认为,新华信托及天津创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该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新华信托、天津新华创富破产。至此,全国信托牌照机构数量,正式从68家降至67家。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则表示,通过破产重组,一方面能够有效化解处置潜在的风险,进一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性;另一方面,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相关破产工作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为投资人和相关各方提供适当保护。“目前来讲,新华信托破产属于行业的个别现象。从信托行业来讲,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
从信托行业层面看,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认为,信托公司市场化退市序幕正式拉开,退幕形式既可和缓,也可像新华信托这样惨烈,不存在托底问题。
信托业风险项目和风险资产规模增长趋势
信托全行业的资产规模已经在2021年末实现止跌,意味着信托行业新业务增量和旧业务的压缩已经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截至2021年末,信托业受托管理信托资产20.55万亿元,同比增长0.29%,自2018年步入下行期以来首度止跌回升。全行业严格按照“去通道”要求,继续发挥集合资金信托稳定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2022年以来,信托全行业资产规模有所回升,上半年增加5600亿元。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5893.44亿元,增幅为2.87%;环比增长649.67亿元,增幅为0.31%。自资管新规以来,信托资产结构整体呈现“两升一降”趋势,集合资金信托持续上升,管理财产信托长期来看实现规模增长,而以通道类业务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则持续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