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无障碍设施的住宅范围明确为“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
25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拟作八个方面的主要修改,其中明确了加装无障碍设施的住宅范围:
增加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将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住宅范围明确为“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同时增加规定“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加强沟通协商”。
近几年,中国大城市开发日趋饱和,存量土地的改造和提升迫在眉睫,城市更新的内涵不断被丰富,对城市更新的探索与研究愈加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话题。
城市更新改造不再是简单的推倒重建,而是更加注重城市整体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资源配置的均衡以及人居环境的改善等。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城市更新被赋予更高的历史使命,成为城市未来发展的新主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今天,中国城市发展进入了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阶段。
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立法,积极推进城市更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将其列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大工程项目。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2-2027年中国城市更新行业市场前瞻分析与未来投资战略规划报告》分析:
城市更新,是指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
现阶段多讲为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城市更新实现了土地和房屋空间的最高最佳使用,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税收、贡献经济增长。
城市更新的目的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