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产业深度调研报告202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大规模地开发矿产资源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矿山经过开发后,留下大量的废石等“副产品”。比如,开采的岩石碎块和低品位矿石堆积而成的废石堆积地,矿体采完后留下的采空区和塌陷区形成的采矿废弃地,开采矿石经选出精矿后产生的尾矿堆积形成的尾矿废弃地。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对国内9900多座废弃矿山的统计数据显示,小型废弃矿山占93.7%,中型、大型则分别占4.2%、2.1%。生态环境修复成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共同诉求。

近年来,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研究发展迅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并在矿山废弃地的土壤改良技术、矿山废弃地的植被选择技术和矿山土地复垦技术等方面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

生态修复是指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在适当的人工措施辅助下,恢复生态系统原有的保持水土、调节小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和开发利用等经济功能。而矿山生态修复即矿山领域的生态修复。

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系统包括开挖、压占、坍塌、水土流失、尾矿砂库等,其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发生了很大了位移,是一种典型的退化生态系统。目前矿山生态修复的方法一般有稳定化处理和生物修复处理两种。

矿山生态修复产业深度调研

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5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才正式将矿山生态修复和保护治理工作提上日程,相比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的起步时间晚了20~30年,也正因为此,截至2019年底,这些欧美国家累计矿山生态恢复及复垦率普遍高于70%,而中国仅为20%左右。

为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按照党的十九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各方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 。2020年6月,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出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3-2028年中国矿山生态修复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