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愿与更多APEC经济体加强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表示,中方愿与更多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体加强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领域务实合作。王受文在会议上说,APEC要秉持开放的区域主义,坚持亚太自贸区主渠道地位。他表示,各方要充分发挥绿色和数字的引擎作用,要促进光伏、新能源汽车等环境友好型产品贸易,减少贸易壁垒,加强有关领域标准合作。中方愿与更多APEC经济体加强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领域务实合作。
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增长迅速。2016至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18.1%,是同期我国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年均增速的1.5倍。其中,2022年授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3.5万件,同比增长17.5%。二是国内企业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势头强劲。
截至2022年年底,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中,企业拥有量占比为70.9%。利用国内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本土创新力量崛起,国内头部企业不断涌现,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东部地区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优势明显。
截至2022年年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国内总量的71.3%,呈现“三强鼎立”的态势,对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更多外企来华开展数字经济专利布局。截至2022年年底,95个国家(地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2.7万件,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所占比重达62.7%。
数字经济也称智能经济,是工业4.0或后工业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的核心要素。正是得益于数字经济提供的历史机遇,使我国得以在许多领域实现超越性发展。
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出版的《2023-2028年中国数字经济行业竞争分析与投资潜力预测报告》统计分析显示:
数字经济,作为一个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凡是直接或间接利用数据来引导资源发挥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态都可以纳入其范畴。在技术层面,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在应用层面,“新零售”、“新制造”等都是其典型代表。
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不等于虚拟经济,关于数字经济的通俗说法是“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发展数字经济最主要的目的之一,是实现产业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