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龙头企业实力稳步增强,利益联结机制日益完善,带农惠农成效不断凸显,进入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到2016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41.7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3万家),辐射带动农户1.27亿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达3493元,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什么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指由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各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在利益联结、要素链接、经营效益、带动农户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经各级管理部门认定的农业组织联盟。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独立经营,联合发展;龙头带动,合理分工;要素融通,稳定合作;产业增值,农民受益。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2023-2028年中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现状分析及投资前景预测研究报告》分析:
随着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民发展、共同致富的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安徽、河北等地探索形成了由一家龙头企业牵头、多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用服务和收益联成一体的联合体形态。这对于新形势下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户参与并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有利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3、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