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该局公布了2起涉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一饲料有限公司因排放超标被罚款31.6万元。
据了解,近期,有人举报反映达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生产锅炉冒黑烟。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庚即会同达州监测站,对达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锅炉排放口有组织排放废气开展了监测。
↑监测人员正在对排放口进行监测
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氮氧化物超标0.275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1.6万元的处罚决定。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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