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25日发布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内容显示,常州市正英表面处理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789家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终结,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789家企业依法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公告如下:
常州市正英表面处理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789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当事人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提示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
这一行为构成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有关规定,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将被依法实施任职资格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朱永明
联系电话:88891519
联系地址: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人民政府1号楼8楼815室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