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靳博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规范中介机构行为,近日,天津经开区政务办在充分征求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分类管理、量化考核”的原则,在全市率先为区域中介机构评级,为经开区企业选取高质量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多选择。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天津经开区将对发生事项的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其中,28项行政许可中介要件事项中介机构全部纳入考核评价范围,5项代理服务型事项中介机构可向经开区政务办报名申请,由政务办牵头组织考核评价。
中介机构评价内容包括成果文件技术性、规范性、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等,各项内容赋予相应权重并计算分值,根据评分结果划分为AA、A、B、C、D五个等级,作为中介机构评价的最终评级。经开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职责范围内中介机构进行具体评价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结果将在泰达政务服务中心、“云端一门”等平台进行定期公示,企业可以参照评价结果自由选择中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