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日前,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举行调整长沙六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公告显示,《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8〕17号)自2018年10月12日印发,已近5年,需要及时调整公布。

长沙拟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长沙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沙市人民政府拟对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予以调整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定于2023年7月28日举行调整长沙六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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