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让“老有所养”更有保障

青平:让“老有所养”更有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作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有着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实现老有所养,既是许多家庭自己的“私事”,也是关系亿万群众民生福祉的大事。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在人口中的占比与日俱增。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有着严格的制度保障、更加优质高效的养老保障事业,多维度、多层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对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意见》的出台,指明了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必须坚持的四个原则,这对于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保障。

从制度层面上为老有所养提供支撑。《意见》的出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必将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供优质的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有利于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必将有力增强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人文关怀上为老有所养筑牢根基。《意见》里明确,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些规定的出台,无疑是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福音,有利于实现让发展成果惠及每一名老人。

从基础设施上为老有所养夯实硬件。《意见》里明确,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资源优化整合,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要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特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享受机构养老等。尤其是对于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将提供关爱服务,让每一个老年人都能沐浴到党的政策的温暖阳光,享受到新时代的发展红利。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