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梁志军决定逮捕

4月1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梁志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梁志军决定逮捕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