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任鹤壁市副市长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18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可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洪利民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任命:

李振亚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骆慧杰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马向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永刚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罗惠莉(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苗国庆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

魏方方(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振亚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骆慧杰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向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刚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春燕(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范秀贤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实习编辑:王宇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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