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董大健,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赵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记者梳理近期通报发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多起案例中被提及。
私人会所容易滋生“四风”甚至腐败问题,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潜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近年来,奢靡享乐歪风得到有效遏制,但也出现一些新动向、新表现。
受访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发现,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隐蔽性强。有的藏在普通住宅或商住楼,内部装修奢华考究,却从未对外营业。有的披着企业、单位、工作室的“马甲”,设置一定进出门槛,并将内部场所改造成提供餐饮服务场所,一般在同一时间段内只接待一批次客人。如,江苏省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原支队长刘平多次在企业内部食堂接受宴请。不仅如此,他还主动开门“迎客”,将妻子经营的美体工作室改造成私人会所,组织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商人老板在此违规吃喝。
“场所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加之参与的都是‘小范围’‘老熟人’,为违纪违法人员带来‘安全感’,营造可以‘吃得安心’的心理暗示。”无锡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许富伟说。
“一些变相接待场所也会被认定为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结合日常监督情况,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王小东提到了“一桌餐”场所。比如,楼下是店面,楼上搞起了预约定制餐饮;又如以茶道、花艺等各类兴趣培训为由头进行“一桌餐”,“这些‘一桌餐’费尽心机变换场所名称和外在形式,实质不变,党员干部接受此类宴请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