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杨文明
关于王伟等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德政任〔202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 伟
兼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忠承
任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兼职副主任;
杨洪燕
任德宏州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德宏州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刘 雁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 涛
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显帮
兼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史燕兰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兼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木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孙新涛
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职务;
尹建明
免去州公安局副局长(兼职)职务;
蒋自成
免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范云波
免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杨韬南
免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杨江云
免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州接待处副主任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