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为商家开业花篮亮罚单时,谨记“执法也是市容市貌”

何为市容市貌?街道是否干净整洁、商家门口是否井井有条,这是一种市容市貌,城市管理的方式、执法的态度,同样是一种关乎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

3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巧妈串串香福新路店开业,店老板在门口放了6个花篮。不料,城管赶来让老板前往城管中队接受罚款。据报道,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回复称,周先生占道摆放违反市容管理办法,罚款200元。

快评丨为商家开业花篮亮罚单时,谨记“执法也是市容市貌”

新店开业摆放花篮,是很多商家的通行做法,图的就是一个开张大吉。如今,周先生不仅没讨到彩头还因此被罚,到底冤不冤?或者说,城管这种不留情面的一刀切执法,到底合不合适?

首先,如城管方面所言,处罚周先生并非没有依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及其建筑物、构筑物临街的门前、窗外、阳台、外廊、屋顶等不得悬挂、堆放、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如果没有规矩,没有处罚机制,商家想怎么摆放物品就怎么摆放,想占道就占道,本身也可能会对行人的正常通行造成影响,维护市容市貌而约束商家行为,无可厚非。

但视频显示,店门口与人行道之间有路沿,花篮放在路沿上,对道路通行影响较小;而且商家透露,相关街道的城管人员本来允许他摆三天,结果被市里的城管人员拍到了,突然又不让摆了。这种执法尺度不一的随意性,不免让人怀疑,对占道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商家开业放几个花篮,而且是在路沿上摆放,应该达不到影响市容市貌的高度。所以,城管方面如果实在不让摆放,也不必非得上纲上线地罚款,可以给予提醒警告。

就在最近,有政协委员提议,在更大范围推广建立个体工商户市场行为容错机制,对初次违反相关规定条例且并无主观故意、未造成社会危害或危害极小的,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予实质处罚。事实上,现实中一些地方已在执行首违不罚或者轻微违法免罚。像前述商家的行为,谈不上造成了多大危害和负面影响,更何况街道城管曾先给予了许可,事后态度转变开出处罚决定书,或许起到了警示作用,但无疑也会让商家寒心。

当下,一些商家特别是餐饮商家,在经历过疫情的寒冬以后,正迫切等待恢复元气,它们本身的处境就比较困难,就像一些地区允许地摊经济一样,如果执法者给予一定的宽容,营造出宽松的氛围,也能够帮助市场尽快恢复活力。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