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阳市白云区委批准,贵阳市白云区纪委监委对贵阳市白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高贤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贤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合作、审批拨付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高贤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阳市白云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阳市白云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贤贵开除党籍处分;由白云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违法所得由司法机关追缴。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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