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曼娟 刘心玥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山东各地消防救援队伍联合相关部门展开了针对消防产品的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检查摸排、宣传教育、联合执法,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治。
多方齐发力 生产+销售+使用三方面排查
“从你这里卖出去的产品,如果因为不合格,发生火灾时起不了作用,造成人员伤亡,销售人员也是要被追责……”日前,潍坊市坊子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坊子区电视台赴辖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联合检查。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辖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对企业消防产品的材质、性能、标准、有关产品批准文件及相关证书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查阅了半年来企业生产记录、产品的检验报告和抽样检测报告。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落实专人进行跟踪。
除了从源头上治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外,各地区各部门也联合严把销售关,紧扼伪劣产品的“脖子”。3月10日,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消防产品专项检查。检查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火栓等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于现场发现的涉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检查人员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不合格产品并交由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不合格的灭火器不能灭火反而助燃,国家规定要填充百分之五十的灭火剂,但不合格的灭火器不到百分之十,大部分都是滑石粉,一旦使用根本不能发挥作用,同时灭火器已经明确规定报废年限的,必须在达到年限时强制进行报废。”淄博市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井春婷说。
此外,在枣庄市薛城区一家在建工地,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消防产品检查时发现,工地使用的消防水带、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检查人员根据消防产品判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工地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
枣庄市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王广强表示,为从源头上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先天性”隐患,大队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杜绝回流市场 多地集中销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