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14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承办的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中国式现代化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会议旨在总结环境法典编纂第一阶段的丰硕成果,启动环境法典编纂第二阶段的研究工作。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二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等实务部门的六十余名专家、教授和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开幕式现场。西南政法大学供图
“在环境法调整范围日益清晰、调整手段逐渐成型之际,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院长卢代富在开幕式上谈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表示,本次学术研讨会是促进环境法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环境法典编纂研究第二阶段工作的启动会、动员会,期待经过两天的深入研讨,达成更多学术共识,为正在制定中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论证提供理论支撑与人才基础,推动环境法典编纂进入立法规划一类项目。
“西南政法大学一直重视环境法学科的建设,2018年,学校以经济法学院为依托,以环境法学科为主要力量,整合院内外资源,成立了生态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介绍,这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生态法学院,学院充分发挥学科建设优势,实施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理论研究中积极回应生态建设的重大法律问题,在人才培养方面强化生态法学的教育教学,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保障等方面为国家和地方建设贡献西政力量。
据了解,本次会议共设置了两个主旨发言环节和四个分论坛,分论坛以生态环境法典各分编为主题,以专家与谈、引导性发言和主题报告的形式组织参会学者就生态环境法典的总则编、生态环境责任编、污染控制编、自然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中的重要概念、基本制度和立法设计等问题进行探讨。(晏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