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老板破坏他人坟墓,已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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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南昌公安公布了一起

破坏他人坟墓的案件

近日

南昌白水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熊某某报警称其父亲的坟墓遭人破坏

南昌一老板破坏他人坟墓,已拘留!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

发现是某承建公司老板钟某某

为赶工程进度

明知作业地方有坟墓

继续施工可能会破坏坟墓

仍指挥司机强行开展工程

导致熊某某父亲坟墓主体部分受损

南昌一老板破坏他人坟墓,已拘留!

目前钟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南昌一老板破坏他人坟墓,已拘留!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五条【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秩序的行为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来源|南昌公安、江西法院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