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禁渔期 四川乐山市中区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3月1日至6月30日是春季禁渔期。连日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深入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天然水域开展分区分段巡查工作,联合峨眉山市、五通桥区、青神县等地开展跨区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垂钓行为和炸鱼、毒鱼、电鱼等重点违法行为200余起,查办重点案件10余起,立案8人,行政罚款2万余元,收缴鱼竿及渔网等禁用渔具300余套,移交跨区涉渔违法线索3条,有力保障该区天然水域禁捕秩序稳定。

3月5日,饶某在乐山市市中区悦来镇道铧村岷江水域,使用可视锚鱼设备锚鱼。接群众举报后,渔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获可视锚鱼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罚款、没收可视锚鱼设备的行政处罚。

进入春季禁渔期 四川乐山市中区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3月5日,饶某使用可视锚鱼设备锚鱼。

3月7日,李某在乐山市市中区悦来镇鱼窝村岷江水域使用撒网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挡获,现场查获撒网等捕鱼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罚款、没收撒网等捕鱼工具的行政处罚。

进入春季禁渔期 四川乐山市中区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3月7日,李某使用撒网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挡获。

3月下旬,渔政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水口镇临江河流域夜间有人电鱼。经多天夜间蹲守,4月1日凌晨,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抓获电鱼嫌疑人赵某,现场查获电鱼设备、渔获物9公斤。此案件现已立案,渔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共同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进入春季禁渔期 四川乐山市中区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4月1日凌晨,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抓获电鱼嫌疑人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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