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在被告人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皮曼婷 蒋雨希 常德报道
“现在开庭!”
8月23日上午10时,石门县所街乡黄虎港村,随着法官覃道敏一声令下,一记法槌敲在四人围聚的小木桌上,清脆响亮。
这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在大山里,开在了被告人的家门口。一枚国徽、一条横幅、一张桌子、几条板凳,组建成一个简易但庄严的法庭。
但对于石门县法院壶瓶山法庭来说,这是再寻常不过的工作场景。
二十分钟前。
“真没想到你们会自己背着国徽和设备去开庭。”去往被告人覃某家的路上,原告代理人被眼前用几根木头扎成的“小路”惊呆了。
“我们这都是山区,山高路远的,当事人如果来不了法院,就换我们‘跑腿上门’。”覃道敏背着土家背篓,轻车熟路地穿过蜿蜒的泥路。
2020年3月,被告人覃某通过快贷平台,向某银行贷款。然而覃某贷款成功后,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银行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壶瓶山法庭。
案件受理后,作为承办法官的覃道敏了解到,覃某家境十分困难,家中父母年迈需要照顾,且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种植的茶叶是一家人唯一的收入来源。
开庭当日,覃某未出庭应诉。考虑到覃某的家庭状况,覃道敏向原告代理人说明情况,并邀请其前往覃某位于黄虎港村的家中,现场组织调解。
面对突然到访的法庭工作人员,覃某显得局促不已。覃道敏一边向他说明来意,一边安排工作人员搭建好临时的审判庭。
“我不是想赖账,是最近确实困难……”调解过程中,覃某为难地说道。
覃道敏看出了覃某的窘迫,一方面,她向覃某讲明拒不偿还金融借款的利害关系,耐心解读金融借款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劝说原告代理人考虑被告的经济现状,适当给予宽限期。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覃某所欠贷款及利息按照约定的还款金额和期限,分期偿还给银行。
“案件顺利解决,没白跑一趟!”覃道敏松了口气。
几根木头扎成的“小路”。
壶瓶山法庭是湖南省海拔最高的法庭,管辖1086平方公里的狭长区域,包括4个乡镇60多个村。针对山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矛盾纠纷多发等情况,壶瓶山法庭把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每年审结案件中有近40%以巡回办案方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