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杜苏敏
回归不到一年,“董卿的富豪丈夫”“览海系掌舵人”密春雷又因欠债不还成了老赖。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览海控股”)及其法定代表人密春雷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酒店等场所高消费;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此次限制消费令,源于览海控股未偿付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富利”)相关分红补偿款。
东方富利是中远海发(601866.SH)的全资子公司,2011年成立于中国香港,业务性质为航运租赁业。而中远海发则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运集团”)所属专门从事航运物流产融服务的公司,是中远海运集团旗下核心产业之一,后者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组而成,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
曾失联超半年,公司被执行标的已超9亿
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与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12月31日,览海控股向东方富利作出《承诺函》,承诺标的公司上海海盛上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海盛公司”)2020年度应当向东方富利按其实际投资金额的6%(年化)进行保底分红,分红款合计750万元整。《承诺函》约定,若海盛公司在2020年当年是亏损的或当年可分配的净利润不足,由览海控股对东方富利进行差额补足。《承诺函》同时约定,“分红款支付时间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
然而,经反复沟通,览海控股一直未履行上述义务,东方富利因此将览海控股告上法庭。2022年11月30日,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览海控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方富利分红补偿款750万元及利息损失。
而据限制消费令通知显示,2022年11月18日,东方富利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783.17万元,然而,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览海控股并未执行。
此外,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览海控股已被多次执行,执行标的超9亿元。
就密春雷被限制高消费及集团资金情况,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到览海控股员工,对方表示对此不清楚,“今天还看到密总来集团上班,集团员工目前工作一切正常,无裁员情况。”览海控股人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我们不对外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