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律师人士处获得了乐视网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判决,被告乐视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20.4亿元。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贾跃民、吴孟、刘弘等12名乐视网原高管分别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分别在0.05%至2%范围内与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介机构方面,被告平安证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判决书长达238页,本案共有2496名投资者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被告则包括乐视网、贾跃亭等14位乐视网相关高管,以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中介机构。
至此,备受关注的乐视网投资者集体诉讼取得阶段性胜利。有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该判决为一审判决,还需等待最终生效判决,且赔偿如何执行也值得关注。
此外,该案采用的是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该律师表示,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采取“明示加入”,受害人必须向法院提出加入原告请求。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默示加入”,全部受害人自动加入原告,投资者保护的范围大。或许考虑到更大程度上实现赔偿投资者的目标,此案采用了普通代表人诉讼。
乐视网于2010年8月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在2015年曾创下了1700多亿元的创业板最高市值。2016年,乐视网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2019年4月30日,因乐视网及贾跃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贾跃亭立案调查。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被摘牌,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查明的事实,乐视网在2007年至2016年长达十年时间内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并且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跃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还存在2016年非公开发行中欺诈发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