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币也要持牌!
2月20日晚间,香港证监会就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展开咨询(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将于6月1日生效的新发牌制度,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进行推广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需获证监会发牌。为符合新规要求,拟订立为期12个月的过渡期。
香港证监会警告称,计划申领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包括原有平台)的营运者应开始检视及修改有关系统及监控措施,为新制度作好准备。而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着手预备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
此次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最受市场关注的一点是,首次明确了零售客户可在通过适当性评估的前提下,使用由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提供的交易服务。而就在去年,香港证监会已经两度对零售投资者释放放松信号。
2022年1月,香港证监会首度容许零售投资者接触在传统交易所买卖的少数受规管虚拟资产相关衍生产品。随后在2022年10月,证监会就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虚拟资产期货ETF)设立了认可制度,并认可了三只虚拟资产期货ETF。因此,零售投资者在香港已能透过受规管产品以间接方式接触虚拟资产。
不过,香港证监会也强调,应遵循合适性的精神设立妥善措施,以为零售投资者提供额外保障。例如持牌平台营运者应全面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水平,确保其能合理地承受潜在的交易损失;在纳入虚拟资产以供买卖之前,就虚拟资产进行合理的尽职审查,确保符合代币纳入准则;如有意向零售客户提供虚拟资产,亦应确保所挑选的虚拟资产属于合资格的大型虚拟资产等。
持牌倒计时三个月
随着《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在2022年12月获立法会通过,专为提供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而设的全新发牌制度 将在2023年6月1日生效。
这也意味着,计划申领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包括原有平台)的营运者应开始检视及修改有关系统及监控措施,为新制度作好准备。至于无意申领牌照的营运者,则应着手预备以有序方式结束其于香港的业务。
香港证监会表示,为了就即将实施的新制度作好准备,现就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规定,公开征询市场意见。主要内容围绕“应否准许持牌平台营运者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以及“如何保护投资者”两项,咨询截止日期为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