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中国网财经10月20日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对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救助对象暂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通知》提出,各地可结合绩效考评结果对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助,绩效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当地向困难失能老年人实际发放基本养老服务救助金总额的30%。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绩效考核评估,严格补助资金监管,做好服务保障等。

  以下为通知原文: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民政部、财政部决定于2023年起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坚持兜底线、保基本,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和资源衔接整合,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到“十四五”末,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内容

  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主要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