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又迎来重大节点。3月16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公布,标志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将组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金融委员会(下称“中央金融委”);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的办事机构;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下称“中央金融工委”),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
在国务院机构层面,将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将中国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地方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能安排,以及全部金融管理部门人员管理制度,也都进行了调整优化。
这些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强党对金融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政机构职能相互协同,政治要求和专业要求有机统一,显著提升金融治理效能,推动发展与安全协同共进。
金融事业事关全局,需要统一思想,统一战略,协调推进。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金融行业遵循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大原则,深入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相关工作取得一系列积极进展。与此同时,现行金融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匹配、不适应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加以改革调整,形成积极的改革叠加效应。
首先,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重大问题上,要做到决策高效有力,贯彻落实不走样、实施效果不递减。完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上下协调将更畅通,决策与执行之间不存在空档,有利于及时高效处置问题,抓住行业调整和发展的机遇。客观而言,前些年发生的P2P网络借贷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房地产三高风险,与监管措施不够有力、从业人员和公众对风险认识不足有关,也与金融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有关。
组建中央金融委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要举措。由中央金融委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是体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具体制度安排,将根本性改变金融政策传导不畅、执行不力、监督不实、落实走样的情况,做到大事做好、要事落稳、实事做实,显著增强金融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在金融市场监管上,要适应市场快速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趋势,补上监管机制短板,解决监管空白、监管套利、监管滞后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