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正式发布答记者问

上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正式发布答记者问

来源:上交所官网

上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正式发布答记者问

全面实行注册制是涉及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改革。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2023年2月1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26部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配套的业务规则、指引及指南。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市场关切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本次发布业务规则的总体情况。

答: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上交所制定或修订全面实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正式向市场发布实施。

本次上交所集中发布了26部业务规则,包括已公开征求意见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部主要业务规则,还包括17部配套业务细则、指引和业务指南。这26部规则与本所其他规则共同构建了保障全面实行注册制在上交所顺利实施的业务规则体系。

这26部业务规则,涵盖了全面实行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持续监管、交易组织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等环节的主要制度安排。具体包括4大类别:(1)11部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为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优先股等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及与发行上市审核配套的申请文件受理、现场督导、业务咨询沟通等指引和指南。(2)6部发行承销类规则,包括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承销业务细则,以及网上网下发行业务细则、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上市公告书指引。(3)2部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大资产重组指引。(4)7部交易组织和管理类规则,分别是交易规则、融资融券交易细则、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办法、主板和科创板异常交易监控细则、注册制下股票和存托凭证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和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的通知以及主板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

全面实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集中发布后,上交所将抓紧对其他业务规则进行整合清理,强化适应性、集成性和协同性,深入推进“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建设。

二、前期上交所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部配套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2023年2月1日至2月8日,上交所通过官方网站、邮件、400热线、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和方式,就9部主要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就4部业务细则定向征求了会员及相关市场机构、自律组织的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广泛了解投资者、市场从业人员等对改革的评价和对上交所工作的意见。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