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消息,2023年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制度规则,自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6项,包括《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和5项配套指引。
《管理试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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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监管制度
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明确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证券的适用情形。
2
二是明确备案要求
明确备案主体、备案时点、备案程序等要求。
3
三是加强监管协同
建立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建立备案信息通报等机制。
4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
明确未履行备案程序、备案材料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5
五是增强制度包容性
结合资本市场扩大对外开放实际和市场需要,放宽直接境外发行上市在特定情形下的发行对象限制;进一步便利“全流通”;放宽境外募集资金、派发股利币种的限制,满足企业在境外募集人民币的需求。配套指引内容涵盖监管规则适用、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报告内容、备案沟通、境外证券公司备案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备案要求。
国家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将更好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到境外上市,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
一、问:请介绍境外上市监管制度规则发布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答:境外上市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化发展、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积极意义。当前国际环境深刻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多,在此背景下发布实施境外上市监管制度规则,进一步表明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支持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政策导向不会改变,与全球投资者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红利的愿景目标不会改变。
近年来,随着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的快速发展,现行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在系统总结监管实践、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管理试行办法》和配套监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