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笔款项不晚于5月中旬支付!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终于迎来兑付

首笔款项不晚于5月中旬支付!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终于迎来兑付

安信信托非公开发行股票获批后,自然人信托投资者迎来兑付曙光。

安信信托今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生效及支付安排的通知》表示,前期,公司部分自然人投资者与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安”)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现在公司收到维安公司来函,确认《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已于2023年2月15日生效,并明确转让款支付时间安排。

这意味着,此前与第三方公司上海维安签署信托收益权转让的部分自然人投资者最晚将于5月中旬收到第一笔款项。

首笔款项支付时间不晚于5月中旬

2月15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43.75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月16日,安信信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显示,上海维安于2月16日向安信信托发出了《关于〈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生效及支付安排的函》。

根据函件内容,上海维安与安信信托部分自然人投资者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第五条相关约定,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安信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复之日起生效。随着安信信托已于2月15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上述《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已于当日,即2023年2月15日生效。

上海维安将遵照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支付转让款,分三次支付。其中最早支付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15日,最晚支付时间不晚于2026年2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自然人信托投资者风险化解是安信信托风险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安信信托2021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通知》,2019年公司风险暴露以来,虽然采取了多种综合清收手段,但效果并不显著。投资者因为长期得不到兑付,面临种种压力,特别是其中的高龄老人、患有严重疾病者等存在更大困难。

当时,上海维安公司为维护社会稳定,遵循有关部门化解安信风险的精神,经慎重研究,于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受让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权。

受让方案依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打破刚性兑付的政策导向,兼顾公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存续项目规模和过往收益情况,适当向中小投资者倾斜。方案按自然人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四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四档分别为1000万(含)及以上、600万(含)-1000万(不含)、300万(含)-600万(不含)以及300万以下(不含),并提供当期和远期两种付款方式供选择(远期付款的固定比例有所提高)。如转让的受益权在过去5年内合计兑付收益超过150万元(含),则报价需扣减一定比例的兑付收益。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