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念青,ChainCat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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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 2 月 15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 4 比 1 投票通过了一项关于「投资顾问托管的拟议规则」的提案(Proposed Rules Regarding Investment Adviser Custody),将扩大对冲基金和养老基金等投资顾问必须使用合格托管人持有的资产类型,旨在提高投资顾问不当使用、滥用用户资产的门槛。
《华尔街日报》评论,这一提案可能会使更多资产管理公司更难将客户的资金投资于加密货币。那么该提案到底对加密托管机构产生哪些潜在的影响?
具体而言,该提案涵盖顾问可能托管的所有资产类别,例如私人发行的证券、房地产和衍生品,当然也包括所有加密资产,其关键要点如下——
首先,该提案要求顾问妥善隔离其投资者的资产,并从合格的托管人那里获得合理的保证。根据现行规则,即 2009 年的规则,顾问和合格保管人必须将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分开,而今天的提案将把这些保护扩大到所有资产。此外,顾问将需要使用提供破产隔离的合格托管人; 其次,该提案首次要求顾问和合格的托管人相互签订书面协议,以帮助保证托管人的保护。书面协议将包括除其他要求外,合格的托管人接受公共会计师的年度评估,提供账户报表,并根据要求提供记录。 该提案将提高对作为合格托管人或合格托管人的分托管人的外国金融机构的要求。这些对外国金融机构的新要求将明确包括,除其他外,规定隔离和破产隔离。这些增强的要求将有助于确保顾问履行其对投资者的义务——无论他们使用的合格托管人或分托管人位于何处。 该提案将明确托管规则的保障措施适用于全权委托交易——当顾问寻求代表投资者买卖资产时。这表明,交易投资者资产的顾问无法规避托管规则及其提供的保障措施。美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特别强调,当前沿用的规则(即 2009 年的规则)涵盖了大量的加密资产。但尽管一些加密货币交易和借贷平台声称托管了投资者的加密货币,也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合格的托管人,部分平台并没有适当隔离投资者的加密货币,而是混合了客户资产。加密公司的托管做法可能无法清除在破产时确保客户资产安全所需的法律障碍,通过这一扩大的托管规则,与顾问合作的投资者将获得他们所有资产(包括加密资产)应得的保护。
虽然该提案最终在 SEC 投票通过,但被称为「加密妈妈」的 SEC 专员 Hester M. Peirce 投下了唯一的反对票,她在演讲中提到了自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