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施行。
此次修订聚焦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根据新修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实现了两金一费计算标准的城乡统一。
近年来,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围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问题建言献策。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进行修订,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要求的重要举措,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也得到不断增强。
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不统一引关注
早在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明确城乡区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面临新问题。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林华忠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统一城市与农村户口意外事故赔偿标准的建议》。
“由于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赔偿标准差别很大,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林华忠算了这样一笔账,2020年全国城市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按规定,18周岁至60周岁受害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城市居民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20年=876680元;农村居民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17131元×20年=342620元。这样的方式计算下来,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赔偿标准相差2.56倍。”林华忠说。
在调研中,林华忠还发现,虽然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村居民,计算其人身损害赔偿时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对待,但是由于缺乏全国层面的统一标准,依然存在较大的争议,继而引发社会矛盾。鉴于此,他建议重新修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或死亡的农村户口的赔偿权利人实行同城待遇,彻底解除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不平等权益和地位。
同样关注这一现象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王萌萌。“实践中,一些省份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特别是处理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时对城区和农村实行两个赔偿标准,导致最终的赔偿金额农村和城区会相差甚远。”王萌萌认为,在处理交通事故等事项时不应再分农村和城市,她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试点范围并出台相关可行的规定,督促更多的省份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实行统一标准。同时,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各省根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制定城乡统一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