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什么?这只ST股年报预盈变预亏!要亏4亿多?

2月10日晚间,ST中捷(002021)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区间向下修正至亏损4亿元至4.2亿元。在此之前,公司曾在1月20日的业绩预告中预计2022年将扭亏为盈,预计盈利450万元至670万元。

为何业绩会出现如此大幅的修正?公告解释称,公司日前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2022)粤民终1734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翔投资”)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补计提预计负债4.22亿元

公告显示,广东高院的上述判决属于ST中捷2022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2021年度,ST中捷已经就该案件根据一审判决计提了预计负债5.37亿元。根据谨慎性原则,结合律师、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决定以二审判决涉及的赔偿责任以及应承担的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对原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调整,2022年度合计补提预计负债4.22亿元,最终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回溯案件原委,2020年11月23日,广州中院受理了原告广州农商银行与被告华翔投资、ST中捷、德奥退(002260)、新潮能源(600777)等10家公司和7名自然人以及第三人国通信托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令,华翔投资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25亿元及截至2020年11月6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17.65亿元;分别判决ST中捷、德奥退、新潮能源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被告华翔投资不能清偿上述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7.85万元的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

对一审判决,ST中捷表示不服。随后公司在2022年2月11日通过EMS邮寄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公司请求依法改判驳回广州农商银行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或驳回对公司的起诉,或将案件发回重审,并判令公司无需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但事与愿违,二审判决结果显示,在大部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的基础上,将一审判决结果的第三项更变为:ST中捷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这一判决结果,ST中捷不仅未能撤销一审判决中涉及5.37亿元金额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还将新增承担超过4亿元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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