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自贸港法治建设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今后五年横跨全岛封关运作前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时期,也是海南高质量发展窗口期。海南省司法厅紧扣大局、着眼急需,围绕中心绘蓝图、凝心聚力抓落实,通过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行稳致远

  切实担负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谋划、参谋建议、推动落实、指导督促职能作用,扛好全面依法治省“大旗”,紧扣立法先行“第一要务”,用好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两把斧头”,建好问题线索搜集、案件办理督办、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三项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四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督察,通过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及推进法治考核工作等措施,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以良法善治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省司法厅坚持系统思维,通盘谋划,紧密衔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行政立法方面,用足用好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为目标,深化小快灵、小切口、短条例立法创新,通过立法筑牢根本。

  在行政执法方面,深入推行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出台《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针对行政执法方面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准病灶、精准发力、深化改革、久久为功。

  在行政复议方面,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目标及推进“三集中”、实现“三划转”、做到“三同步”(即推进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实现行政复议职责划转、案件划转、编制划转,做到省、市、县政府同步部署、同步改革、同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相关省领导、市县政府“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传递出海南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定打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