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房地产新政出台,支持企事业等单位团购在售商品住房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9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实行多样化回迁安置。缩短回迁安置周期,新启动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可通过购买新建商品房、货币化补偿、实施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为新市民进城购房提供购房优惠;优化新市民购房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引导非公企业、新市民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

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 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购房。

降低购房信贷负担。鼓励在驻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驻居民购房执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提高个人按揭贷款发放效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疫情失业、收入严重降低居民,对购房贷款予以合理延期。

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押房产在交易过程中,无需提前还款办理解押手续。

推行小区停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有效盘活现有资产。

合理设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抵押物。

降低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原则上最高比率不超过2%。新上项目取消按揭贷款保证金。

鼓励采取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

驻马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稳定市场为关键,以保企业为重点,以保民生为目的,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因城施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企业可申请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在当年缴齐。第一期缴纳不得少于50%。逾期未足额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对房地产企业予以综合评级降级处理,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

二、优化联合验收备案制度。全面执行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备案制度,精简综合验收备案资料,优化办事流程。允许住宅小区分期建设、分期查验、分期交付使用。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