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再次建议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目标是让工薪阶层得到实惠、敢于消费。
2018年10月1日开始,个税起征点从此前的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此后董明珠每年都建言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
目前中国综合所得个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如果再算上专项附加扣除等,实际起征点会更高。将当前每月5000元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是否现实可行?
个税起征点学名叫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顾名思义这个标准设定是满足个人基本生活支出,对这部分支出不征收个税。
财政部官员在2018年曾公开表示,个税起征点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5000元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另外,还有子女教育、养老、房贷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满足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额外获得一定扣除额。因此,每个月实际起征标准高于5000元。
经过四年多时间,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有变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曾告诉第一财经,未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调整相应扣除标准。
但从目前来看,个税起征点即便调整,短期很难一次性提高至每月1万元。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告诉第一财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其实是较高的,继续提高免征额会使得高收入群体享受的减税福利大于低收入群体。
“例如免征额由此前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时,原月收入低于3500的群体并不会获得任何好处;原月收入介于3500元至5000元的群体可最高减税45元;而对于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的高收入纳税人来讲,其可以减税675元。”田志伟说。
专家分析称,如果当前简单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对当前10亿多实际不交个税人群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而从获益金额多少来看,高收入人群显然更受益。而这与个税改革注重公平、提高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大方向有冲突。
2019年全面启动的个税改革中,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外,还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并扩大中低档税率级距,实际降低中低收入者适用税率,从而更大降低中低收入者个税负担。去年中国还新增了一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