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有助于推动海上风电在国管海域的开发

国家能源局将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有助于推动海上风电在国管海域的开发

近日,在2023年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综合处处长陈永胜表示,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推动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将出台《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对于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海上风电在国管海域的开发。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是产业趋势,将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包括漂浮式风电锚链、海缆、桩基等环节有望充分受益。

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

目前,我国海上风电以近海项目为主,并持续向深远海推进。多省将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规划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中。

“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加快推进远海900MW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福建稳妥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增加并网装机4.1GW,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10.3GW,力争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工4.8GW。

我国现有海上风电管理办法为《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于2016年制定。该办法要求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后,项目单位应按照程序及时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海域使用申请,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

目前,针对国管海域的管理办法尚未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对于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海上风电在国管海域的开发。根据国家能源局委托水电总院牵头开展的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全国共将布局41个海上风电集群。

中信建投认为,“十五五”期间,深远海海上风电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有望开发150GW-200GW,海上风电年均新增装机规模将由“十四五”期间年均15GW向“十五五”期间年均30GW-40GW进发。

多个环节受益

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已经成为产业趋势,将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漂浮式风电锚链、海缆等生产环节企业将充分受益。

漂浮式是风电深远海发展过程中的新生力量。不同于传统的固定式海上风电机组,漂浮式风电机组“漂”在水面上。风机通过塔筒立于浮体上,而浮体下方通过系泊系统起到固定作用。其中,锚链价值量壁垒最高,是深远海海上风电弹性最大的方向。随着水深提升,锚链长度继续加长,所需的锚链价值量将继续提升。

面对这一机遇,相关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动向。“目前,漂浮式风电机组面临一些短板(施工难度大、整体成本高、技术不成熟等),仍需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推动前沿技术的发展,短期内较难实现大批量商业化。”海力风电近期通过互动易平台表示,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内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的研发和生产,从而满足未来市场的需求。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