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技术防治网暴力度,打造理性网络生态

  防治网暴更应着力涵养全体网民理性参与网络生活的共同体意识,让更多人意识到网暴有多恶劣,无理性的情绪宣泄、吃瓜式的站队等传导到受害人身上,可能就是一种强大的精神霸凌和伤害。要让更多人意识到,如果没有足够的制度约束,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网暴的人。

   

  据3月6日新华社报道,日前,“多家网站平台发布防网暴指南”的新闻冲上热搜。多家网站平台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维度,帮助网民防范网暴侵害。近一周以来,各重点平台主动向2300多名用户发送一键防护提醒,累计拦截涉网暴违法违规信息400多万条,处置账号8500多个。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网络暴力”。

  公众苦网暴久矣。从刘学州、“粉发女孩”到旅游博主“管管”,都因不堪网暴而自杀,近期一名高考百日誓师的女生也遭遇网络攻击。网暴轻则损害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重则会使被网暴者遭受心理创伤,甚至导致其精神崩溃等严重后果。

  “不能让网暴者逍遥法外”,但治理网暴之难超乎很多人想象。

  首先是对网暴的定义、标准等有待明确。给负面评论点个赞算不算网暴?骂人到什么规模和力度才算网暴?不同的人对待网络攻击的反应不同,如何界定实际伤害和影响?因而,被网暴者常常陷入另一种苛责,“太矫情了,几句批评就算网暴了?”

  其次是在司法实践层面,有代表委员提出,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官裁判规则难以统一。同时,网站平台主体责任不够明晰。当前,部分平台尚未实施实名制登记,部分网络平台虽有内容审核和投诉举报机制,但常常处于“时灵时不灵”状态。

  此外,治理之难往往不在“点”而在“面”。各平台虽然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或主动识别等手段对特定账号实施惩戒,但往往滞后、被动。也就是说,处理一个个“点”并不难,难的是如何遏制一个个“点”扩展成“面”、形成汹涌的潮水。

  事实上,相关方面一直在发力治理网暴。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治理网络暴力的条款,但是,实践中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出来。

  此番重点网站平台发布的防网暴指南,在“一键防护”“主动识别”等技术治理上有了新的探索,这是对去年中央网信办《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中“网站平台建立网暴预警、保护、防扩散等治理机制”要求的落实,也是对公众呼声的回应,其效果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