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企业发行GDR升温 15家公司正在筹备中

  新能源上市公司赴欧洲发行GDR(全球存托凭证)热情高涨。开年以来,爱旭股份、福斯特、新天绿能发布公告,拟发行GDR上市。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8日,累计有14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发行GDR,另有41家公司正筹划发行GDR。其中,新能源板块成功发行GDR的公司有6家,仍处于筹备的有15家,业务覆盖动力电池、锂盐、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产业链细分领域。

  “新能源企业在发行GDR的同时广泛发起海外投资,此举实现多方位的互惠共赢,既开拓了境外的产业链布局,又优化了境外投资的方式与效率。”沙利文大中华区执行总监向威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短期来看,新能源相关行业发行GDR的热潮将持续。

  受益于去年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新规,A股上市公司掀起一股在欧洲发行GDR并挂牌上市的热潮。尤其是新能源企业筹划发行GDR的步伐加快,纷纷抢滩海外市场。

  新能源企业出海热情高

  募集资金深化海外布局

  截至2月8日,盛新锂能、星源材质等15家新能源公司仍在筹备中,处于董事会预案、证监会受理或核准的阶段;欣旺达、国轩高科等6家公司均已实现GDR发行上市。

  从募资用途来看,大多聚焦于新能源产业链条上的业务发展、资源储备等。例如,盛新锂能拟将募集资金用于提升公司资源储备、产能规模和客户服务能力,深化公司全球化布局以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新天绿能公告称,约80%资金将用于风电光伏、天然气等主营业务的发展。

  此外,部分筹划发行GDR的新能源公司,在海外投资方面也动作频繁,全球化布局已取得一定进展。例如,盛新锂能的海外业务已涉及印尼、非洲、埃塞俄比亚、阿根廷等。

  对此,向威力表示,部分新能源公司在海外业务上已有布局,借助发行GDR能推进国际化战略,拓宽其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外产业链资源,多方位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GDR机制为中资企业提供了以A股估值为基础在全球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新渠道。”向威力表示,相对港股IPO、A股定增等其他融资渠道,GDR在项目周期、审核流程、发行价格、融资币种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GDR发行为公司一次性募集较大规模的外币资金,以支持境内外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并购计划,为A股上市企业拓宽了境外投融资渠道。”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据统计,国轩高科、欣旺达、杉杉股份在成功发行GDR后,募资金额分别达6.85亿美元、4.40亿美元、3.19亿美元。

  根据相关规则,在GDR上市后即可交易,有120日的限制兑回期。例如,杉杉股份、明阳智能等在兑回限制期过后选择兑回。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