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李晓军
近日,一辆某品牌汽车在广东清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在网络流传出的视频、照片中,事故车辆车顶几乎被完全掀开,A、B柱疑似出现断裂。
事发后,所涉品牌汽车官方账号多次作出回应,公布上述事故相关视频称,结合车辆后台数据初步分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开启辅助驾驶功能,碰撞前3秒,车速达178公里每小时,驾驶员采取制动措施,最终以96公里的时速追尾前方卡车,钻入卡车下方后冲出道路。
对于车企的回应,不少网友质疑:发生事故后,车企是否取得了车主授权?如果未经授权,能否公开事故车行车记录视频?此举是否侵犯个人隐私?车辆数据安全又该如何保障?
早于警方通报公布视频
据悉,交通事故发生于12月21日21时许,某品牌汽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前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汽车驾驶员及一名乘客死亡,另一名乘客受伤。
事故发生后至12月25日清远交警发布通报前,所涉品牌车企便接连通过官方社交账号发声,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表示“非常痛心和惋惜”。车辆触发车载紧急报警呼叫系统,在多次呼叫用户无反馈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支持。同时,通过文字描述和公布行车记录视频方式,对车辆碰撞事故发生时的情况进行说明:碰撞前3秒,车辆在时速178公里时驾驶员采取制动措施,车辆以96公里的时速追尾大货车。
在车企公布事发时的相关视频下方,有网友留言称,公布事发前的行车视频,是否取得当事人同意?车企公布车辆的行车数据等信息是否应有边界?此举是否侵犯隐私?
针对此次事件中车企公开事故车辆行车视频的行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庆分析说,该车企没有明确说明其在对外公布视频前是否取得了车主的授权。现实中,有时候驾驶人并非车主,而车主另有其人的情况也很常见。目前不清楚已经死亡的驾驶人是否就是车主本人,因此,根据当前网络上的有限信息,尚无法判断车企公开行车视频是否违法。
“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如果车企事先未经过车主同意,则会违反《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中‘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郭庆说,此外,按照《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汽车数据应依法合理有效利用,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应坚持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