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和其他音乐巨头联手起诉互联网档案馆侵犯版权 2023音乐产业分析

近期,索尼音乐娱乐和其他五家主要音乐公司对非营利性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 提起诉讼,称其在线发布数千首老歌和录音,相当于“批发盗窃”受版权保护的音乐。这些唱片公司的代表律师于上周五在曼哈顿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表示,互联网档案馆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盗窃了二十世纪伟大艺术家的数十万部作品。


诉讼中提到的艺术家包括:Frank Sinatra、Billie Holiday、Louis Armstrong和Thelonious Monk。诉状中列出了2749个录音,包括Bing Crosby 演唱的《白色圣诞节》。这些唱片公司并表示,这只是“极小一部分”未经许可互联网档案馆发布的录音,根据诉状,他们要求法院下令互联网档案馆删除所有有侵权嫌疑的音乐,同时支付每个侵权作品15万美元的损害赔偿金,对于列出的录音来说将达到3.72亿美元。

音乐文化产业属于第三产业,同时也是朝阳产业,近几年来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是伴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加强,在线音乐和数字音乐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来规范互联网背景下的音乐文化产业行为,不仅对盗版情况进行了有效打击,也对音乐创作进行了有效的激励[。

目前,我国的音乐产业市场规模在不断的扩张中,从2019年的3951到2021年的4331亿元,行业发展向好。在多种不同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音乐文化产业呈现出了全新的发展态势,也拥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音乐文化产业的水平也越来越高。

中国音乐行业市场供给分析

在最一般的形式中,将音乐描述为一种艺术形式或文化活动,包括音乐作品的创作(歌曲、曲调、交响曲等),表演,对音乐的评价,对音乐历史的研究以及音乐教学。古希腊和印度哲学家将音乐定义为水平排列为旋律而垂直排列为和声的音调。诸如“各个领域的和谐 ”和“这就是音乐在我耳边”之类的俗语指出了这样一种观念,即音乐通常是有序且听起来很愉快的。但是20世纪的作曲家约翰·凯奇(John Cage)以为任何声音都可以是音乐,例如说:“没有噪音,只有声音。”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来看,我国音乐行业的供给能力在近年来处于持续下降的态势,录音制品的种类从15年的9860种下降至2020年的5312种,并且2021年将下降到4747种。年均下降12.95% 。与录音制品种类相似的,还有出版总量的变化,在2015年,我国的录音制品出版总量为2.34亿盒、亿张,到了2021年,我国的录音制品出版总量下降至1.03亿盒、亿张,年均下降10.65%。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