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厚的乡村土壤,绽放文化振兴绚丽之花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文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方案》,务实高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全面加强乡村文化保护传承,推动农耕文明优秀遗产与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对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乡村文化的繁荣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和根本要义。党的二十大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整体框架中,乡村文化振兴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和根本要义,只有乡村文化的持久繁荣,才能促进乡村振兴的持久持续,乡村文化为乡村振兴不断赋能。近年来此起彼伏的“村BA”“村超”“村晚”“村村有好戏”等乡村文化活动火热开展,绚丽多彩的乡村文化扮靓了村民的文化生活空间,充实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支撑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扎根入地。

  乡村文化的振兴是激发乡村振兴主体的精神动力。乡村振兴,既要发展产业、壮大经济,更要激活文化、提振精神,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文化艺术助力乡村振兴有利于提升乡村主体的文化素养、道德情操、认知能力,可以促动农民群众从被动的参与乡村建设到主动的投入乡村振兴,由此产生积极的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文化的蓬勃是乡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引擎。乡村振兴不仅在“形”,更要在“魂”。随着时代的发展,乡村发展与文化艺术建立了更为紧密而积极的互动关系。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传承文化基因的有效路径,留住了共同记忆,同时为文化语境下的乡村发展提供了优化产业结构、寻求文化认同、共筑“美丽乡愁”的战略基础,更是加速多村转型发展、产业升级的新引擎。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文化振兴系列活动,是乡村文化建设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活力之源”。让我们共同期待,乡村文化在未来能够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赵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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