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28日消息,日前,大唐集团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原董事沈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沈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沈刚利用担任福建大唐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北京高井热电厂厂长,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唐集团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发电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11月16日通报,董事沈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沈刚,男,汉族,1965年4月生,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在职硕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大唐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负责人;
2004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福建大唐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7年7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高井热电厂厂长;
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高井热电厂厂长兼扩建工程处主任;
2010年5月至2015年7月,任北京高井热电厂厂长兼扩建工程处主任、河北大唐国际涿州热电项目筹建处主任;
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大唐集团海洋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大唐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大唐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大唐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2年4月起,任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发电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