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如何落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先藕洁

4月26日,经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次审议后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二审稿在增加无障碍建设的相关保障措施、明确保障对象、推动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针对无障碍环境的适用范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如何落地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提出了一些建议。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推动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表示,我国现有残疾人约8500万,2022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8亿人,加上孕妇、儿童、伤病人员等群体,无障碍需求的人口数量庞大,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十分重要。

人人都需要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建设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受益的绝不仅是小众、特殊和老年群体,也绝不仅是个别部门、单位的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首先应理清立法的有关理念,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现全社会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程度,关系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不要把这部法律限定在残疾人或者老年人范围内,应是全体公民都可享受,比如携带重物出行也可使用无障碍环境设施。”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蔡继明认为,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年龄人口逐渐减少,建设无障碍环境能使大批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进入劳动市场,缓解我国劳动力短缺困境。建议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日,助力法律普及和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巍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草案除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特殊群体外,还应惠及其他社会成员包括幼儿、孕妇、伤病者等。

“既保证大众群体所需,小众群体也要受益,立法体现公平与权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看来,草案二审稿在吸纳各方建议和大量实践调研基础上,增加了专章“保障措施”,他建议,要在源头上确保无障碍环境设施更好用、实用、管用,避免造成新浪费。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如何落地

“居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无障碍改造,已成群众利益诉求较集中的领域。”李钺锋委员在调研中发现,以2019年至2021年为例,全国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5.1万部,增设养老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3万多个,但居住区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难点和痛点仍集中在筹措改造资金等方面。

“在中西部某市,从2020年开始进行的城市体检中,居民对无障碍设施的满意率得分,在生态宜居、交通便捷、风貌特色等69项指标中排名靠后。”李钺锋举例说,中西部某市由于国有企业改制等多种因素,老旧小区的产权情况较复杂,有的老旧小区甚至处于没有物业公司管理,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很难从产权单位、物业公司筹集,居民也不愿自筹资金改造。“这导致无障碍改造工作推进缓慢甚至停滞,直接影响群众对城市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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