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为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南宁市江南区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发挥职能部门整改指导督导作用,促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一“会”: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每轮巡察结束后,区委常委会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专题听取上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步整改要求。
一“函”:致分管领导巡察整改提醒函。“江南区十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已顺利完成任务。现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呈送您,请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轮巡察反馈后,江南区5名副区长都收到了一份附有其分管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提醒函。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单位分管领导面对面反馈巡察情况的同时,送上巡察整改提醒函,提醒城区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接到提醒函后,城区分管领导第一时间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一“书”:向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十届党委以来,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及突出问题,共向6个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7封,提出各类意见建议37条,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更好地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
一“班”:组建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会议、听取阶段性监督指导整改情况汇报,统筹推进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相互配合,推动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落实见效。通过组专班、抓整改、促落实,有效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做到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
一“制度”: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江南区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审计局、财政局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存在问题,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提高整改实效。
据悉,十届江南区委已完成三轮常规巡察,推动问题整改855个,整改完成率达96.18%;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04项,整改质效稳步提升。(谢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