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彰显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在陕西法院有这样一群人,走上法庭,他们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走出法庭,他们在群众和法院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他们就是“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 在《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五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法律实施、深化陪审实践、宣传参审成效,即日起,陕西高院官方微信开设“闪耀司法·陪审故事”栏目,聚焦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动态,讲述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事迹和参审的典型案例,见证陪审员们的别样风采,以此来展现陕西法院不断推进陪审工作的生动实践,共同感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强大动力。
本期
让我们一起聆听
岐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丽娜的履职感悟
用心陪审 用情履职
张丽娜岐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我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工,生活在小镇里,是邻居口中的“张大姐”,是孩子们口中的“张阿姨”,同时,我也是公益组织的参与者,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还未履职前的我认为,法院是一个神圣而又神秘的地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是遥远而又陌生的称呼。
3年前,我有幸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岐山县人民陪审员颁证宣誓仪式暨业务培训会。
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太强,一介门外汉的我在得知自己要坐在审判台上时,既激动又忐忑。
培训会上,一位资深法官给我们讲到:“陪审制度,就是将公众意见引入案件裁决中,使司法的职业化与陪审员的‘非职业化’形成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兼顾法理与人情,提高公众对裁判的满意度……”那时候的我才明白了陪审制度的真正意义,对于即将开始的陪审工作,我充满自信。